我公司是外资合资公司,经营2载之后,因亏损严重,现要将所有员工全部解聘。公司在没有宣布倒闭关门的情况下能否提出解聘员工,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是否能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在12月16日结束运营,12月19日与员工签2012年1月15日离职单,公司是否违法,而且我司没有工会。请能尽快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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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免产生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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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经营确实出现困难,可以单方解聘员工,但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与员工签订2012年1月15日离职单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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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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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违法,可以要求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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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免产生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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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协助,以免产生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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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辞退的话是要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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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