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货车在天门市213省道上发生车祸,死者73岁。请问我该怎样陪? 我有买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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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死者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不足赔偿的部分,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来分担损失。因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建议聘请律师处理,否则可能会遭受不应有的损失。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联系我,本人为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我会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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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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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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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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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