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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一天多次和我闹事.我把眼睛打坏了.他说眼睛看不到.还没经过法医鉴定.他说认识法医,我怎么办 我负什么责任.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2-21 11:4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人家闹事固然不对,不过你将对方的眼睛打伤了,那么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的话那么你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你对他的鉴定有异议,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 您好,损伤眼睛的问题比较严重
  • 你好:
    1、如果你把他的眼睛打的得看不见了,那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你可能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
    2、你能拿到那人的住院病历吗?如果有,你可以持病历咨询法医,只有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样的话,我建议你在那人没有作出伤情鉴定之前进行调解,“破财消灾”。因为那人作出伤情轻伤或重伤的伤情后,还可能委托作出伤残等级鉴定,到时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你不仅负刑事责任,也要赔偿民事部分。
  • 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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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