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各有一女再婚,男方的女儿判给前妻,女方为少数民族,前夫去世,女儿11岁请问可以在生一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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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入股双方的子女都判给前任的。可以再生。具体咨询当地计生办。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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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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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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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咨询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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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各地政策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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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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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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