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一朋友于今年10月在高新区骑电瓶车在斑马线上被一单位车撞倒,在医院医治10日死亡,交警认定对方主要责任,我朋友次要责任,朋友未婚,有一66岁父亲需赡养,我朋友农村户口,但在本市工作,生活多年。请问能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1-12-18 14:26: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抚养费等,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争取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 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医疗费、抚养费等,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 可来电,解答仔细,争取按城镇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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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