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4月30日签署装修合同,至今工程未结束,质量问题多,返工多,如何要求赔偿
从装修公司购买的橱柜,确定为进口橡木,但到货说橱柜材质不全是实木,且不能提供具体材质证明,要求退货和赔偿未果
装修合同中存在装修公司各种免责和不公平条款:如“保证甲方(委托方)自行采购或制定的设备、产品、材料质量,凡乙方(承接方)在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处购买的材料,乙方加收10%的代购费,同时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这样的条款就变成我付费,没人承担质量了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是走315,还是诉讼呢,诉讼能撤销那些不公平的免责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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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购产品都是你指定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发生问题造成延期等损失,你可以向产品供应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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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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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315 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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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购产品都是你指定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发生问题造成延期等损失,你可以向产品供应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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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建议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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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