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由今年7月15日回娘家居住,今孩子14个月,因感情破裂,男方未付一分抚养费,从未买东西给孩子。我于今年3月预订了一套房子,签了一份预订协议,钱是我爸转到我户口上,我在取出来以我名义下定。我想咨询一下 律师,如果我上诉孩子2岁可否归女方抚养,房子预定协议是否有争议?我应该如何处理?

民事相关
2011-12-20 11:47:4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爸爸为你购买房产,最好到公证处做个公证,该房产是你爸爸赠送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房产写你个人名字,离婚时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 2周岁的孩子有女方抚养,房屋最好不要登记在你名下。
  • 你好,可以向法院举证男方没有抚养能力,房子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为你个人财产
  • 1.你的父亲出资为你购房,属于你的私人房产。2.此房产权利认定没有争议。3.孩子抚养由法院依法确定。
  • 房子作下公证,属于个人财产;孩子的问题,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给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房子建议以你父亲名义购买。
  • 2周岁的孩子有女方抚养,房屋最好不要登记在你名下。
  • 争取在孩子两周岁前起诉,还有如果你长期跟孩子生活在一起根据司法解释,判给你的机会大。房子最好不要登记在你名下
  • 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孩子判决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所以你要举出证明孩子由你抚养比由男方抚养对孩子更有利证据。另外关于房产问题你不要有顾虑,这是你的个人财产,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二周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母方抚养。保管好你父亲汇款的证据,房子登记在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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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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