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不参与走私车行为,但是他为走私车了个介绍买家,事后,卖家给他一笔不菲的感谢费,这样构成犯罪了吗??如果构成了,严重吗?会怎么判?要是他没收那笔钱又算什么???
-
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刑法和海关法,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走私货物的,按走私罪论处。
-
请律师介入
-
刑法第312条
定义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缴纳罚金,可以争取判处缓刑。
刑法修正案(六)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你所述情况,你朋友构成犯罪,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即涉案金额等请款定,你朋友没有收钱也是构成犯罪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