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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劳烦您帮助我解决问题了!谢谢!情况如下:我于1988年出生于辽宁省北镇市的一个农业家庭户,家庭成员四个人,爷爷、父母亲加上我。因为大人的原因,在我6岁的时候,父母亲分居了,而我也随母亲一起来到了广西的外婆家生活。一年后,爷爷去世了,父亲便把房子卖掉了,土地承包出去了,而后来到广西跟我们一起生活。承包费的问题,其间我父母亲也各自回去拿过。不幸的是我12岁那年,父亲先去世了!而后母亲也被人杀死了!母亲死后,公安局把我寄养在外婆家,从此我成了孤儿。我在外婆家长大成人(18岁)后,外婆把这事告诉了我,叫我回去问问土地的承包费的问题,及我自己的名份。回到家乡后,在热心人的带领下我找到了村委书记。我将问题向他说了,他的回答是:人去世了,土地就充公。而我的,因为我从小离开家乡,一直没下落,所以也没份。我追问道:为什么我身为一个中国的公民(农民),却没有使用耕种地的权力?村委书记的回答是:之前是因为一直没你的下落,所以没我的份额。如果要的话,就要等下一次分配土地才有,直到今年我打电话去询问村书记,还是没有我的没有我的。我这样一样有着户口却没有土地的孤儿该怎么办啊!我没文化,没房,连孤儿证都没有。没有土地耕种,我今后的经济来源?我该怎么办啊!谢谢各位大哥大姐帮助解决,小弟感激不尽!

其它
2011-12-18 12:14: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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