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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怀孕期间一直上五险一金,由于环境和个人原因第八个月开始在家休息,公司要求我休息可以要自己全额承担所有保险金(包括公积金),我交了2个半月的,因为预产期是10月15号,可不幸的是9个月时胎儿有问题只能引产,之后就在家休息养身体,12月15号公司通知我去续签合同,我和他们说到产假问题,他们却告知我没有任何假期,原因是我没有孩子不需要哺乳,说产假是给有孩子的人准备的,还说我这个只能算事假,说我上不上班也要补齐我10.15号到12月15号的全部保险金(包括公司承担的部分),所以我很不解,不了解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处理?真是向他所说的那样一天假都没有嘛?如果有应该是多少天?如果有产假,休产假期间我应不应该担负公司那部分保险金额呢?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2-18 12: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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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