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个问题。我在这个公司上了两年班了,公司昨天突然说要调离我现在的工作岗位,调到别的部门,我不同意。我工作上没出现什么问题。我是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写了我的工作岗位,但是合同里同时也写了公司有权根据需要调整我的工作岗位和地点,若不服从,视为我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律师,公司这个条约有没有法律效律的?公司是不是就可以依据这样的条约理由就随便调离我的岗位?如果公司因为这个条约解聘我,公司算违法吗?麻烦律师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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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拒绝,如果涉及到降薪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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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擅自变更工作岗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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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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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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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办,单位在变相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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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调岗。调岗的话,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降薪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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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