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2月5号从广西北海通过一物流公司发往昆明个人行李5件,9号到昆明,只有四件,11号将4件行李取走, 可是剩余一件一直没有准确答复,只是说在找,总不能一直拖下去啊,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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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物流编号、运单号码要求物流公司查清物品所在予以归还,否则要求物流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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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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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物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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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发货人确认是不是5件。由物流公司赔偿:货物的实际价值、损失、并退还运费
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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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固定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帮助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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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