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作为协议双方的监誓人,他们收的协议肯定真实,但其它部门的人又没有千里眼,怎么知道协议是不是当事人双方签的.平常的办事人员不可能识别出指纹和笔迹的.我在办理业务时,要求民政出具当事人手中的协议和他们保存协议一致的证明,都遭到了拒绝.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无聊之下,只好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重新签字或捺印.为了当事人办事方便,我觉得民政应有证明三份协议一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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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民政局查询,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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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只做形式审查,不对具体内容进行审查,也没有证明协议一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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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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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的内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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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具体内容即可。如需帮助带上你的材料联系我,我给予你具体分析,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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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