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工作6年.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下来后,又连续订立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本来是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但在公司的误导下第三次我签的是固定期限.我该追溯我这个合同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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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关系的,等这个合同到期,只要你愿意继续签订,单位是不能拒绝,否则需要补偿你。这不影响你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按现在的合同办理,以免横生枝节,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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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公司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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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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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要求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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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公司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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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系因用人单位误导而导致你错误订立固定期合同的,则很难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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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必要,等这次合同期满,你再坚持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可以了。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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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