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塘太平洋的一家制衣厂上班,由于家里的原因,加上很累,我不想再做下去了,做了大概43天左右,但是厂方不同意辞工,说除非不要工资了就可以走`。进厂的时候也签了合同,具体是什么的就不记得了,我真的不想做了,但是做了有那么久,丢工资太浪费了,本来都没钱。请问我能辞工和拿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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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工资,厂方无权这样做,找他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到监察大队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拿回来,都是不收取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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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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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动离职可以拿到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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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结清工资,单位拖欠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但是如果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话,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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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 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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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