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证驾驶摩托车,停车后被一卡车追尾[卡车证件齐全,但刹车出现问题}。。卡车车主没事,我重伤住院,出院时卡车车主表示愿承担全责,请问这样可以吗?
但出院后我得知交警在我住院期间没经我本人签字,把事故责任划分为主次责任{卡车6我4}并存档,请问交警这样合理吗?有没有更改的可能?
(注:我住院期间由我家属到交警队取我的摩托车维修时,交警对我进行了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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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根据责任按比例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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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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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若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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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向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如需法律帮助或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或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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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划分责任,如果对交警的责任划分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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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