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房子(小产权房,无房产证)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别人通过关系找到开发商变更了合同(我们之间有私人纠纷),后来我知道后,又写了一份声明书把合同变更回自己的名字,但变更后的那份合同并没收回,是因为那个人并不配合,不将合同拿回,但我们己经登报声明,而且开发商那边也己经通知到她本人了,但在她却在今年九月份拿着手里的合同将房子转卖,并且去大队过了户(房子属村里建房),我拿着合同去过大队,大队看了以后也承认他们之间的过户是无效的,我想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起诉大队,要求他们之间的过户是无效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