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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9年10月份在兰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11年1月份生有一男孩,现想离婚(因性格不合,现已没感情,双方互不顺眼),男方不同意,不能协议离婚。现想起诉离婚,需要怎么做,到哪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怎么请律师包括费用.结婚前分期付款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因男方户口不符合,登记在我名下.但费用是男方出的.现还有大约10万元贷款.会怎么分割.另有部分存款及车,会怎么分割.另:我想要孩子,想把房子分给孩子,是否可以这样分.存款是否可以分给孩子?谢谢

民事相关
2011-12-16 1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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