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赁一个店面合同期3年,才使用一年多房东就卖掉了,但是新房东要我重新签约合同在原租金基础上加1000元,合同中有一条:如一方违约,经双方同意违约方赔偿1000元,那原房东卖之前我都不之情也没接到书面通知直接卖掉了,那我该不该重新跟新房东签约加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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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你不必再去重新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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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意向购买该店面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想买的话,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您有权要求新房东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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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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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你们之间的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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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卖不破租赁,因为你租赁合同在先,新房东不能制约原来的合同,并且你还有权要求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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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因此,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
不必同意新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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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租赁合同应继续履行,房东侵犯了你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房,你是有优先权的,详情电话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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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你不必再去重新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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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你不必再去重新签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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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因为你租赁合同在先,新房东不能制约原来的合同,并且你还有权要求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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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