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知道女方怀孕后,态度恶劣,要求女方将其打掉。男方家长还出言侮辱女方,说女方作风有问题。还说一些侮辱女方名誉的话语。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方可采取什么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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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算还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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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合法婚姻,如果有孩子建议就孩子的抚养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协商,达成协议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协商不成的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以及彩礼问题起诉到法院。
可以搜集证据起诉侵害你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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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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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好不要孩子,分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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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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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证据,起诉解决。具体请来电或到律师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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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