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是在2011年4月11日签订房屋预售合同,4月18日领取结婚证书,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是他家出的,房屋维修基金以及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和至今为止每月归还的贷款全部从我得公积金账户中扣除的。9月份知道我怀孕了,但是从怀孕到现在不管是他还是他家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说过一句贴心话,尤其是他对我的态度,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感情可言了。所以想提出离婚,到目前为止我怀孕4个月,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了,我应该怎么做能最大的保证我得利益以及以最快的速度和他离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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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快的话就只有协议离婚了。孩子要不要是你自己的选择,财产分割也可以协商,如果你想要房子,就要把他已经支付的首付款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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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均分。您可以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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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议离婚。
愿意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再有疑问 请电话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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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