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能资产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持有50%的股权,乙、丙各持有25%的股权,公司主要业务为资产清算服务,是重庆高级法院入册的破产管理人之一,公司现有净资产为140万元。因业务单一,公司发展困难,现该公司欲开展其他投资业务,但法律规定,破产管理人不得从事其他投资活动。经研究,公司股东拟重新设立一家投资公司,并取名为智胜投资公司。考虑到两公司的股东完全相同,股东会决定将现有的智能公司纳入投资公司管理,并将智能公司设为智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同时决定:原智能公司股东按照其在智能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掌控智胜公司,并将智胜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200万元。
请根据上述情况,制作一份设立智胜公司的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