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造成死亡,有司法鉴定书为证,证明是医院的过错造成病人死亡。现在起诉医院,请问:除了法定的赔偿金,还可以追要死者的10年的工资总额的这项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金最多是多少,怎么计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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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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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
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
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
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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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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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非常复杂,建议带上材料面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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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