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上个星期五开助动车被一辆掉头的轿车给撞了,我是直行,报过警,警察说对方全责,我无责,我没事车也没大事,但是把我老婆的左脚关节处撞伤了,去医院检查说是没大事就是挫伤,我也没在意,当时就走了,回去后两天发现没消肿,路还不能走、至今。就去了新镇路一家骨伤专科,医生讲是里面瘀血太多,他就给治疗了一下,还要再休息一个礼拜,但是看好病他说没发票给开了张收据,敲了他的公章《能报销吗》还有就是我和我老婆的误工费,她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是按什么样的标准赔偿的呢?需要什么手续吗?麻烦给解答一下。

交通事故
2011-12-12 17: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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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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