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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这条规定应该怎么理解?业主可以以楼层或是单元为单位和物业进行相关协商吗?比如电梯运行维护费收费标准? 如果进行协商,需要业务大会同意吗?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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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2 13:41: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