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是经人介绍,我老婆是广西人。出四万块钱就可以去接过来和我结婚住在一起了,四万块钱先出三万:两万给女方自己,一万给介绍人,介绍人开头说明女孩是黄花闺女,没有结过婚生过小孩,在户口没有迁过来之前女孩要是跑了他们愿意承担一切责任。还有一万等女方自己把户口迁过来后给。两个月前就按所说的写了协议,给了钱,接回家并且去婚姻介绍所登记结婚了。到两个月那天,我老婆偷到了她的身份证,就跑了。后几天我们去找介绍人要她去把我老婆找回来,等他们和老婆联系上后,介绍人说要我出1500块钱,才去把我老婆接回来。这样是否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去法院告她们。请尽快联系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