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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二的在校生,因为家庭原因特殊,全年的学费,我就交了这学期的,不过我办了贫困证名,学校说什么时候有,就什么时候交,为了减轻父母负担,把这下期学费当做这学期的生活费,我自己在校外做兼职赚下学期的学费,耽误课,因为兼职必须住在校外,现在学校要我交下学期得学费,我没有钱交,又不能和家里开口,学校通知不交下学期学费就注销学籍,我说了下学期交,校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助我.

其它综合
2011-12-11 21:23: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