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在屋顶做防水工程(清理原来铺设的油毡及保温层,新铺油毡并假设彩钢板)这类的施工算不算承揽合同?
2.如果称作承揽公司,相邻业主以因施工造成房屋受损为由告上法庭,被告应是定作人还是承揽人?
3.在此案中定作人和承揽人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4.案发后8个月原告才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到房屋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鉴定结论是否具有效力?
5.原告不能出具被告施工前房屋完好无损的证据,也就是没有可比性,原告胜算有多大?
申请房屋损害鉴定的条件是什么?如何收费?
7.当事人能否要求复印庭审记录?有无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