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为了买到便宜的房子在房产中介处交了三万元作为指标费得到了一个经济适用房的指标,并且提前将一部分购房款交给了开发商,但是原本修建经适房的开发商在筹建过程中却取消了经济适用房全部盖成了商品房并且不承认原本协商的价格,而中介又没有及时告知令而且没有为了购房的价格进行积极的协调,无奈为了不让这几年的等待白白浪费,我们自己通过找熟人直接与开发商达成了购房协议(高于原先协商的价格),现在为了减少损失我们想向中介索要先前交付的中介金,但是现在中介以房子还没建好,不承认经济适用房等借口一再推脱,想咨询一下应该怎样讨到我们之前交付指标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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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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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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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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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