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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停在停车场去办事,可是回来时我的车尾后又停了一辆车,使我无法把车开出,就坐在车里等待,后面的车开走后,我开始倒车,可是车尾有一个刚放学的小孩正在摸我的车,她的妈妈也没有把小孩看好,因为是个上幼儿园的孩子,就把小孩撞到,因为当时事情紧急,我认为不是很严重,所以没有报警,可是后来一检查发现孩子的脾被挤压,我又请了专家及时治疗,大概20几天出院了,医生说是八级伤残,可能以后容易感冒,免疫力降低,家属要我赔偿30万,这种情况,家长有没有尽到看护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吗,没有报警,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承担一些呢,我又怎么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
2011-12-10 23:57: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没有报警,交警部门就不会出具事故认定书,没有事故认定书,就无法确定责任大小,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理赔的,家长没有尽到看护义务是有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责任,具体要按照八级伤残的标准计算,涉及很多赔偿项目,还依据受害人的户籍,建议电话联系,我为您详细解答。
  • 根据户籍等核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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