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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被老板和厨师打,被打过程中试图报警,俩人把我抬进屋后,我闭眼装做昏迷,听见他们商议要报警,说我是在大街醉酒摔倒,他们是好心把我抬到屋里。听完他们说完话不一会,我就昏迷过去了,第二天醒来后在医院,我想起他们当时说的话,就急忙报警,至今为止已有四天了,民警找到证人证明我确实是在那店内遭到几个人殴打,但是不知道打我的人是谁。我作为被害人可不可以直接去指认殴打我的人。我的指认是否做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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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14:38: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