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哪个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认定的才行,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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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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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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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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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于刑事处罚不一定要法院做出最后判决也可以。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可以直接直接撤销案件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拘留、劳动教养,这时就不需要检察院和法院的判定(但检察院有监督权)。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报送的案卷材料和起诉意见书认为当事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直接写免于起诉意见书,此时,案件不需要法院的审理,也可直接结案。至于法院的处理你不需要回答,我就不回答了。我所解答的是依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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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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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行为,必须经过法院认定! 具体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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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可以撤案处理,检察机关可以不予起诉,法院可以判处免予刑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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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但是较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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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