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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六个子女,两男四女。今年9月份母亲在大儿子处(母亲在六个子女处轮流吃每人一个月轮着的)摔倒造成左手左脚骨折,母亲的脚要动手术是我强烈要求并是我签的字,(因为我是这样考虑的,脚站不起来,意味着母亲永远躺在床上等死了,而且我咨询了医生,通过手术可以自己坐,恢复的好可以走。现在我母亲已经会走走了)。大儿子到现在不闻不问,也没有拿出一分钱,从来没有提起此事,就好像没发生一样。从母亲摔倒的第三天告诉我,母亲就一直跟着我,是我把母亲送到这个医院那个医院看,想尽办发治疗。足足三个月没离开母亲,白天没时间都是请保姆,母亲出院了另外的5个子女一个也没来,钱是拿出了点,但不过问母亲的情况是好还是怎么样,大儿子别说是拿钱,连人影都看不到,我打电话通知明天要手术了,大儿子说了“我自己连买烟的钱也没有”就搁了电话。现在我把母亲带在身边。母亲原有的老房子在父亲在世时分给了两儿子,今年大儿子把老房子翻了在原地基上造了新屋,在大儿子新屋造好,进新屋请亲戚朋友(我们这里有这样的风俗习惯)的日子,放了鞭炮通知了天上人间,通知了死祖宗,就没有通知活祖宗,也没有通知我(我是第六个最小的女儿),更没有把母亲接回家也,就把母亲丢在一边了。我现在想咨询的一个是子女赡养,一个是母亲去世后的魂归故土也或者说后事安置,我该怎么办?!

继承
2011-12-10 05:30: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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