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昨晚脑梗,大面积功能区部位,经医生抢救现在性命应已无大碍,但右半身偏瘫及丧失语言能力。据了解,当时的主治医生用药(阿替普酶)是20毫克。我们无意听到,他们主任对她说,用药量太小。可用到80.像这样的情况是不算医疗事故或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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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替普酶属于溶栓药物,20毫克的用量显然不够。脑梗若治疗及时是不会存在严重后果的。医院具有诊疗过错,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立即封存病历聘请医学律师介入维权。
本律师专业办理各类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如需帮助可将病历邮寄或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并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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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鉴定,如果医院在用药量是直接原因,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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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梗如确诊,阿替普酶用20毫克是少了一些。但也要结合其它情况考虑。建议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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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由专业人员认定的,如果认为构成侵权,可以主张相关的赔偿;
2、如有疑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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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算的!除非你能提供证据医生有过错。若需进一步了解和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本律师咨询 。本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和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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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