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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四个朋友在临海做连锁销售,也被外人误称为传销。在2011年10月31号出去玩的时候被一个新来的朋友报警,然后被拘留到12月8号,一共39天。去看守所问了一下说他们已经以非法拘禁的罪名被逮捕了,还说要4到5个月才能判刑,请问一下,要多久才能判决下来啊?这个期间能否抵消刑期呢?家人都很着急。像这种四个都是外地人的情况下能否取保候审呢?保证人和保证金有什么条件吗?非常感谢!!

刑事行政
2011-12-08 23: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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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