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本厂因为不同地方的人分做两个阵营(A和B)。最近厂里压着两个月的工资没发啦。发工资时会写出去一张通知,上面写有某某人多少工资。下半年,因为B阵营的人工资加得太高,老板怕他们再加。老板就跟A阵营的人说:我给你们3000元/月,但是你们得分两次来拿。通知上我只会给你们写2000元/月,全厂发工资那天你们先拿2000元 第二天再来拿一1000元 。A阵营答应啦,可是没有写合同。请问这样老板和A方算不算违法?要是过年后结工资时老板反悔说:"你们工资只有2000/月"怎么办?这样板板是否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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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你好:老板有责任,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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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或扣发工资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全额发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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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