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自考生,于江西X技术学院学习,今天大三,就读专业房屋建筑,年底学校安排去江苏电子厂实习,我为参加,12月学校以毕业证、结业证为理由强制我们参加企业实习,试用10天工资每天30 5元生活补助,10天以后按件算,工资结算不公布(我们不会知道每件多少钱),底工资为0,住宿为我们自己缴学费的学生宿舍,生活补助每天5元,8小时工作制,会强制加班,加班不算加班工资,全部计件算取工资,请问这算不算侵权?学校和电子厂各有哪些方面的侵权,我能通过哪些方面获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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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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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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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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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