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11月27号因为争执我被对方打到,当时对方已经知道我怀孕但是依然不顾,对我拳打脚踢。之后去医院检查,孩子40多天,检查不出问题,隔天晚上出了血,29号去医院做检查。医生建议住院保胎,30号依然出血很多,1号,医生说孩子自然流产,建议我做清宫手术,然后住院打针治疗,出院后去派出所备案,派出所让我去做法医鉴定,法医说让我提供住院病历表,我在医院复印后再次找法医,法医官说病历表不能证明是他打的我流产,只是上面写着流产,医院医生说这种情况不能提供资料证明是他打到我流产,但是确实有流血,医生也检查过有先兆流产的迹象,最终导致自然流产,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