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长沙人,小孩今年2岁半,得了疝气,3月份在宁乡中医院做了疝气手术,回到家小孩吃不下东西。肚子胀很大。晚上又赶到中医院,又做了个肠梗阻的大手术。一周内做了两个手术。两岁半的小孩啊。这还不算什么。两次手术后手术的地方经常小孩会喊疼。现在小孩在湖南省儿童医院,大大小小做了十几个检查,医生说里面有的东西。还不知道是什么,又说要做手术。先微创检查,再确定要不要做开放式手术。全家人都哭了啊。毕竟是小孩啊。现在关键是我觉得手术有问题,因为疝气手术后肠梗阻手术中医院医生收钱了!如果第2次手术和第1次手术没关系那医院为什么不收钱!?现在小孩还在儿童医院。我该怎样寻求赔偿!肯请 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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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宁乡医院在做手术时出现失误留了东西在孩子体内,或是手术存在失误之处,这需要由专业的机构来鉴定。如果鉴定结果确实存在医疗失职,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院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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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手术肯定存在问题,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请医疗专业律师介入,医疗损害明显存在,可以直接起诉医院,胜诉没有悬念。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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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手术出了问题!建议持病历请医疗律师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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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