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山西大同邮政局服务公司的员工,我们已经是本企业30多年的工人,而且都是职工子弟,是在过去的大邮电局那会成立的邮电局劳动服务公司,为企业职工解决了子女的就业问题。后来邮电分家后我们就在邮政这一方工作,而且待遇恶劣。经过我们“求助”省邮政局的帮助,市邮政局给我们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现在他们还是说我们不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和他们没关系,和我们签的是兼职协议,最近听说服务公司要破产,请问邮政局服务公司能破产吗?我们该怎么办?请您给我们提一些建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