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丈夫2008年3月在招商银行办了一张信用卡,但他一直没有开通,所以就没有管它,后面他更换了电话,也更换了住址,在2011年2月招商银行又以信用卡到期的名义寄了一张新卡来,这张卡被他哥领了,他哥把这张卡开通了,又在银行更换了联系方式,并透支了10000元现金,而我们一直都不知情,银行一直催他哥还款。他哥不还,后面他哥告诉我丈夫说我丈夫欠了银行钱,我丈夫就打电话给银行才知道这件事,后面查出来是他哥,但银行现在催我们还钱,请问下在这件事里我们要承担责任吗。(另外后面银行更换的新卡卡号与我们手上那张没有开通的卡号不一致,银行说是因为原来的卡不再发行了,换了一种卡所以卡号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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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承担责任,之后向他哥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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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向法院起诉向他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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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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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