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4月将一处门面租给别人开药店,合同约定租期3年,房租5000元,可整体转让,转让费他收,房租我收,今年3月他将房子的一半3000元租给茶叶店,后于7月将另一半在我不知情转让给别人,房租3000元,后来我知道后要求加房租,并与他们分签合同,协商不好,后来药店搬走,转让又没人接收,现在一半是空的,一半是茶叶店,他们已半个多月了也不给房租,也不给物业费,协商多次都讲不好,我想收房,可茶叶店不走,茶叶店要药店给违约赔偿,药店要我给药店装潢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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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排除妨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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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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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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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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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