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与同事在一饭馆吃饭时,遇到一位五十多岁的外地喝醉的老头,当时这位老头酒兴大发,多次以调戏的语言无端与几位年轻人滋事,开始在座的人都好言相劝老头,并且把这老头送出了饭馆,可是这老头又返回来拿了一把烤肉铁钎对着我儿子吵闹,我儿子一气之下将老头推出门外,没想到老头跌倒之后,将右腿胯骨骨折,当时就报了警,并且我们连夜将这老头送到70公里以外的县城医院治疗,但是,这老头并不配合医院治疗,私自拔掉输液器,在病房中抽烟喝酒,吵着要转到北京去治疗,请问我们该怎麽办、他这样做符合法律程序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