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9月1日与人打架 现在对方鉴定轻伤 然后12月3号检察院批书抓走我父亲现在管入看守所,问派出所他们就说你们去协调好把资料拿过来。问他们协商以后怎么处理就不说,请问如果我现在协商好以后 检察院还会提起公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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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刑事和解政策,积极和对方达成刑事和解,应该有利于该案的解决,有可能会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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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好之后,原则上检察院要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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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起诉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经由检察长决定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您所述案情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不符合不起诉条件;2、鉴于对方所受伤害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缓刑条件,积极进行协商给予对方赔偿,争取缓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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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你们的协商是民事赔偿协商,不过你们协商后,应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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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好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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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好了,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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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