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一年的合同,半年一付,加上押金共付了7个月,现在半年了,我想退租,并且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房(房屋良好),但是房东说我违约不退还押金,
合同中是这样写的:租凭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支付违约金,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违约金合同中当时没有填写,请问这种情况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到期日我们交房时,因为这个原因并没有完成交房手续,房屋钥匙还在我这里,请问之后他们未能出租造成的损失需要我承担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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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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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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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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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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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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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约金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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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