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离婚后,又找了一个女朋友交往2年后想再婚就把以前的旧房卖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因以前名下有房产申请不出,故用女友名字申请成功后买下而房产证上也只有她一人名字,钱是我全额付的包括装修,女友没拿出一毛钱。现在和我同居多年又不肯登记在外还称这房子是她一人买的,我现在想和她分手该如何要回我的房子 如何收集我买房的证据,买房时钱并不是从我的卡上划过去的,是我直接从银行领现金给她的,装修房子时和我妹借的几万也没打借条,真不知怎么证明房子是我买的,房子我还要的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