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挪用了公司2820元公款,现在财务发现了问我,我就跟财务坦白,中间一直想坦白但是没有那个勇气,现在终于有机会说清楚了,自己也可以不再担心那么多了。准备明天跟老总说清楚情况,然后把挪用的金额用公司所未发的工资抵算,不够的我自己用资金补上。这样会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比如罚款或者是拘留半个月或者是多久。希望看到的律师,给我一些正确的回复。非常感谢。

民事相关
2011-12-06 2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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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