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民营公司工作三年,前两年是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没有续签,11月30日忽然解雇我(本人并没有犯错),请问该如何要求赔偿? 赔偿的钱是否可能在工作交接完成之后拿到。还有老板在单方面解雇我之后我也同意,也做了工作交接,但是第二天晚上忽然又打电话给我让我继续回去上班,后来沟通许久,说是我不回去上班就当是的自动离职,不对我进行任何赔偿,请问我是有这个权利不回公司上班的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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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直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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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续签但继续在公司里上班,视为默认自动续签。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应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先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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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回去,可要求双倍赔偿,具体尽快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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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雇你,有没有书面的材料?有没有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是违法解雇,需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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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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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提供书面的解雇信?公司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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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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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非法解除,可要求双倍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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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