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母亲55岁,在一家餐厅后厨打工,由于地面刚拖完地湿滑,不慎摔倒,造成胯骨和大腿连接处骨折,现餐厅已给看病并支付手术费及药费5万多元,且承诺给一万元补助和三个月误工费共计1.5万元,现在做完手术刚十二天,餐厅和医院要求出院回家养伤,并让签字承诺以后出现任何问题都与餐厅无关。现在朋友家属觉得1.5万有点少,不知是否该签字。请 律师指点
-
您好!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您可以不签字。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对协议不服的,可以不签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建议申请工伤,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
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可以不签字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