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上海长宁区附近),做销售的,事情发生是因为在12月2号早上盘点时少了产品,便打电话给昨天上班的同事(他和老板好像有亲戚),让他过来盘点后,证实丢了,通知了主管,(主管是老板的外甥)下午他来后说,丢的要我赔,因为它规定过说早上到店上就要盘点的,我因为没有及时盘点丢了,就算我的责任,而且说全价赔偿,我们以前有规定是第二天上班的盘点丢了,算前一个班的责任,(因为我们是很多商铺在一起),如果丢了的话,进价赔偿,丢了1000多块钱的货,大概要赔400块钱。我不服,明显的偏向他亲戚,黑我吗!我说我不干了,辞职,我下午身体不好,有心里不痛快,就请了假!第二天晚上主管告诉我说,你今年丢了3套货,辞职吧,而且这个货你要全价赔偿的,1160 元一分也不能少,现在我看就你故意把货弄丢的,而且你也不用上班了,被辞退了!我们公司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养老金,除了固定工资加提成别的什么都没有的。哪位哥哥或姐姐给指点下,我该怎么维权,我是大学毕业生就业,没有那么多社会经验,跪求指导,他违反了哪些条例,我该去找谁帮忙维护自己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